西藏住建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從業人員需實人認證
各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建設工程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減輕企業負擔,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建辦市函〔2022〕361號)及疫情防控要求,現將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滿的,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證書有效期將在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并同步到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可用于工程招投標和工程建設等活動。
二、企業通過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上款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三、直接申請或申請升級我廳審批權限范圍內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的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建辦市函〔2022〕361號)第二條規定執行。
四、申請我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的,所有從業人員必須在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實人認證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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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西藏住建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從業人員需實人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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