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冀建罰決字〔2022〕7號)
當事人:河北保華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1000708146244。
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編號:(冀)JZ安許證字[2014]006518。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新石南路49號院辦公樓二樓208室?!?/p>
經查明,2020年9月28日,你公司在石家莊市橋東污水處理廠35kv線路電纜竇污外線進行維護作業時,發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370萬元。根據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的《石家莊市橋東污水處理廠“9·28”窒息事故調查報告》,你公司違規借用石家莊宇能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資質承攬工程,對所屬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不到位,致使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缺失,不具備崗位要求的風險辨識、安全避險和應急處置能力,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情況普遍,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致使產生重大安全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上述事實,以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對石家莊橋東污水處理廠“9·28”窒息事故中相關單位處理的申請》《關于石家莊市橋東污水處理廠“9·28”窒息事故補充材料的情況說明》、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石家莊市橋東污水處理廠“9·28”窒息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石政函〔2021〕47號)等資料和其他書證、物證等為證據,其行為已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等規定。
2022年1月20日,本機關依法向你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冀建罰先告字〔2022〕2號),你公司書面提出沒有陳述申辯意見。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等規定,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職責范圍內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新增、調整13項)》(冀建辦函〔2021〕135號)第1項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你公司以下行政處罰:
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60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滿前10個工作日,你公司需向頒發管理機關提出發還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直接向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起訴,復議和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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